浙江惩罚能耗超标企业 超一倍以上执行淘汰类电价
浙江省物价局、电监办公布的通知指出,对超能耗的产品将实行惩罚性电价,即电价加价,进一步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降耗。
今年上半年,浙江省单位GDP能耗降幅完成不足1%。而据测算,今年必须完成3.2%的降幅,才能完成国家“十一五”下达的目标任务。
记者24日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,只要是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(电耗)限额标准的产品,均实行惩罚性电价。据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内的,比照限制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;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上的,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,其电价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0.10元和0.30元。(来源:人民日报)
贵州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
记者23日从物价部门获悉:从今年下半年开始,贵州省将对能源消耗(电耗)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企业,实行惩罚性电价。目前,贵州省已提出第一批33户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的企业名单。
据悉,从7月份开始,对能源消耗(电耗)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。其中,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企业,将在贵州省现行目录电价水平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.3元;超过限额50%至100%的,每千瓦时提高0.1元;超过限额50%以下的,每千瓦时提高0.05元。
据介绍,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主要是抑制高能耗企业盲目发展,贵州省已经确定第一批33户超限额企业,涉及火电、水泥、黄磷、铁合金、铝型材等5个行业,其中省重点监控企业有4户。(来源:贵州都市报)
安徽采取强制性措施 限时淘汰7行业落后产能
记者23日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,下半年安徽省将采取更加严厉的强制性措施,重点淘汰煤炭、焦炭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、建材、轻工业、纺织等7个行业的落后产能,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。
根据安徽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,年内将实现淘汰机立窑水泥生产线49条、落后产能446.8万吨,淘汰落后造纸生产线2条、落后产能3万吨,淘汰落后铅冶炼炉8台、落后产能2万吨,淘汰落后锌冶炼马弗炉1台、落后产能2万吨,关闭小煤矿矿井11对、落后产能69万吨,淘汰关闭砖瓦窑871家。下半年根据国家下达安徽省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补充计划,将另行淘汰炼铁产能60万吨,淘汰落后印染产能1500万米。这些落后产能全部实现关闭、拆除后,实现年节能近200万吨标准煤。
为加快推动落后产能的淘汰,安徽省将对列入实施差别电价的企业,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前,不得执行峰谷分时优惠电价,也不再享受相关行业优惠电价政策。对列入淘汰计划,但没有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,将加倍实施差别电价。到今年9月底,列入淘汰的企业一律停止供电。(来源:安徽人民广播电台)
广西南宁从8月份开始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
南宁市从8月份开始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,对连续三个月以上超耗且整改无效的高耗能企业,按规定给予强制性关闭。
实行惩罚性电价的具体标准为: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(不含一倍)的,在现行广西大工业电价水平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.30元;超过限额标准50%以上至一倍以内的,每千瓦时提高0.10元;超过限额标准50%以下的(含50%),每千瓦时提高0.05元。
对月底超耗的企业,进行停产整顿。对于连续三个月以上超耗且整改无效的高耗能企业,按规定提请政府予以强制性关闭。(来源:新华网)
江阴市全面实施节能降耗和钢铁产业整治
8月23日下午,江阴市召开节能降耗和钢铁产业整治工作推进会,会议要求江阴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围绕“经济要上去、能耗压下来”的总体要求,全力以赴确保年内工业用电量增速低于工业增加值的增速,确保完成省、无锡市下达的节能降耗刚性目标任务,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。
从即日起,江阴市将全面实施节能应急调控措施,强力推进钢铁产业整治工作。根据省、无锡市有关节能降耗政策,责令17家企业压降用电负荷30万千瓦,其中,11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炼钢设备企业目前已经停电停产,9月份开始拆除中频炉等设备,11月底前69台中频炉及2台小电炉将全部拆除。此外,江阴各地将对仍在使用落后用能设备、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、单位产值能耗上升、列入无锡4大产业整治以及耗能总量大幅增长的五大类高能耗企业进行排查,再压降用电负荷15万千瓦,确保年内完成压降用电负荷45万千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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